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需提前申请教学质量评价。具体说明如下:
一、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两年。拟申报教学系列职称的教师可依据自己教学安排具体情况提交评价申请,由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对申请人教学质量做出评价。
二、晋升职称前5年内在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比赛中获得等级奖励(不含优秀奖)的教师,可提出申请,经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复核,认定其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如有特殊情况,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或与工作人员联系告知。
四、请申请人于4月20日前,将《西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word电子版以OA协同方式发给教学质量监控处杨红娟老师。
联系人:杨红娟
联系电话:13893684746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