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遴选新一届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杨红娟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量:398

各学院、有关部门:

由于上一届校级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聘期已满,根据本学期督导工作的安排,需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校级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与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是学校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的专家机构,是协调学校和教学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全校教学工作运转情况,督促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的专门组织。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受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代表学校行使权力。

二、主要职责

1.了解青年教师的整体情况,检查、督促各学院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晋职教师开展教学学术研究,帮助其提高教学能力。

2.检查、诊断各培养学院整体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导教风、学风建设,了解检查和监督教学工作运转情况,向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培养学院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结合检查开展研究,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思路等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对培养学院教学质量进行诊断性评价。

三、推荐条件

1.身体健康,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大学教学规律,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沟通能力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的退休教师;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排名连续三年在本单位前30%,教学学术水平高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任教师(不包括各培养学院的党政领导);

3.与学生(包括少数民族学生、国际留学生、成教生)工作或研究相关的处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

四、遴选程序

1.个人报名。个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聘用申请表》(附件1)(可在教学质量监控处主页下载),提交至个人所在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

2.单位审核。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为2-3人,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向教学质量监控处提交《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附件2)和《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聘用申请表》(附件1)。提交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纸质版提交地点为行政2号楼1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1492675@qq.com。

3.研究审定。学校从报名人选中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并初步拟定聘任人选。

4.正式聘任。经公示后学校发文,予以正式聘任。

联系人:杨红娟        联系电话:0931-7971990

邮箱:41492675@nwu.edu.cn

 

附件:附件1: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聘用申请表.docx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第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1].docx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1年9月9日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 西北师范大学质量监控处 | 管理员登录

地址: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邮政编码:730070联系电话:0931-7971990

甘公网安备62010502000897号 陇ICP备17000462号-1